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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假是國內民眾海外旅遊的旺季,不少人偏好購買大量藥物,回國當伴手禮贈送親友甚至上網拍賣。

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呼籲,民眾務必注意「自用藥物」的限量規定,並保健食品代工請勿上網販賣避免違反藥事法,如違法可處3萬至200萬元罰鍰,如涉及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,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,不可不慎。

台中食安處指出,民眾自國外攜帶或購買自用藥物,如中藥、西藥及醫療器材時,須事先了解各國對攜帶藥物的出入境規定,如在國外購買藥物回國,應遵守「自用藥物」限量規定,包括錠狀、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(盒、罐、包、裝),合計以不超過36瓶(盒、罐、包、裝)為限等。如預期購買藥物超出限量規定者,應事前向食藥署申請進口同意。

國人慢性病患者多,許多糖尿病、高血壓、高血脂、慢性腎臟病等患者,其實都不宜任意補充健康食品。塗昆樺醫師強調,這些健康食品、保健食品,其成分如果有經過大型臨床試驗證實其療效,其實就可以製作為藥品而申請藥證。「是藥三分毒,國人怕吃藥,但又愛吃保健食品,其實很衝突。」有些產品還可能跟目前正在服用的藥物衝突,若產生交互作用更傷身。門診中常見許多患者,藥物及健康食品亂吃,最後影響肝腎功能。若有需要服用健康食品,一定要注意是否有食藥署認證,千萬不要吃來路不明的產品,若真的想吃也可帶到門診與醫師討論,評估本身疾病是否適合,或是否可能與目前服用的藥物有衝突。

另外,有些民眾會將不用的藥物上網拍賣或代購,台中食安處提醒,這類無照藥商販售藥物的行為,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,可處以3萬至200萬元罰鍰,保健食品代工如涉及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,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。

台中食安處呼籲,許多國外的藥物品質未經過政府把關且無中文標示,使用有其風險,若導致健康受損,恐將無法申請國內藥害救濟,也請民眾回國前特別留意購買的藥物限量,以免不慎違規受罰或藥物被沒入銷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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